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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2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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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0] 人大早作決定於港有利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昨日決定,本月25日至26日舉行的人大常委會會議,將審議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委員長會議還決定,委派專人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的報告,聽取各方面人士的意見。人大常委會及時對行政長官報告作出審議安排,反映中央對香港政制發展的高度重視。人大常委會早日確定二○○七年及二○○八年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可以修改,有利於香港盡早展開政制發展的下一步工作。

 香港的政制發展討論,一直都涉及是否需要修改○七年以後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問題。特區政府經過廣泛諮詢各界意見並認真研究後得出結論,認為○七年行政長官和○八年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應予以修改。行政長官根據人大釋法的要求提出報告。人大常委會一旦確定有需要修改,香港政制發展問題就進一步明朗化,特區政府就可以研究如何修改產生辦法,並展開公眾諮詢工作。各界就能夠開始具體討論政制發展的可行方案。顯然,香港社會樂於見到人大常委會盡早作出決定。

 行政長官的報告不僅提出了「應予以修改」的要求,而且涉及「如何修改」的問題。行政長官報告列舉的九點原則,就是在考慮如何修改產生辦法時必須顧及的基本因素。人大常委會根據香港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原則審議行政長官報告,確定是否需要修改產生辦法時,還須對「如何修改」涉及的原則問題作出回應,明確表達態度。這有利於香港社會下一步討論具體方案時有所遵循,使討論的方案具有實際的可行性;避免離開基本法的規定,就那些背離香港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原則的激進政改方案進行無謂的爭論。

 儘管行政長官的報告是在廣泛諮詢的基礎上、以主流民意為依據提出,但人大常委會在審議之前,仍然委派專人就行政長官的報告,聽取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港方委員、香港各界人士及香港特區政府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的意見。這顯示中央非常重視與香港各界人士的溝通,尊重香港的民意。大家應該充分利用這個機會,進一步表達自己的意見,以便人大常委會在作出決定時,更好地兼顧社會各界的不同利益,充分照顧到香港的實際情況,確保香港的政制按照基本法的規定穩步發展。(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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