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22] 審計署炮轟巨星匯 放大圖片
維港巨星匯由於「鏈接」上的失誤,本意給市民的驚喜變成了「驚詫」,喜慶匯演成了新聞焦點。
【本報訊】(記者 曾少妍)政府交予香港美國商會主辦的「維港巨星匯」,於去年已廣受外界批評。審計署昨日發表報告,質疑負責接辦巨星匯的投資推廣署,對巨星匯風險評估及監察也不足,活動亦未能達到預期效益。
審計署認為,政府在沙士過後,渴望振興經濟,在監察巨星匯計劃時,偏離基本原則。報告質疑政府未確定活動成效,便投入大量公帑,不符合公眾利益,又批評投資推廣署是負責審核及接辦巨星匯的部門,卻採取「不干預」的方式進行監察,未符合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所指,決策部門要監督項目推行情況的要求。審計署亦批評,考慮到政府支付活動大部分成本,採用贊助方式資助計劃也不恰當。
「太短時間做太多事」
報告指出,耗資一億元的巨星匯問題叢生,引起傳媒負面報道,主要在於在太短時間做太多事情。審計署認為,主辦單位在安排藝人演出時協調不足,滾石樂隊來港演出安排混亂,其他落實演出的藝人陣容亦出現重大變動,拖累整體宣傳工作,令門票發售時間緊迫,僅售出43%門票,有3成人士持免費門票入場。另外,在美國播放巨星匯特輯的收視率也未如理想,收視率不足一百萬,與爭取一億家庭觀眾的目標相距甚遠。
建議善用與美商會合約
報告指出,政府及美商會承認,在3個月內籌備16場演唱會,是雄心極大。審計署建議政府日後舉行大型活動時,要事先進行可行性研究,及採取有效行動監察。該署亦質疑政府並無擬備任何風險管理或應變計劃,以處理有關計劃的風險,建議政府應設立一個機制,定期向立法會提交重建經濟活力活動的進度報告,加強向公眾負責。該署亦建議投資推廣署,要密切監察現時手上尚未完成的工作進度,善用與美商會所訂協議的合約權利,監察美商會安排在外地播放電視特輯的進展。
推廣署及財爺接納建議
投資推廣署表示接納報告建議,財政司長唐英年也表示尊重報告結果。但唐英年期望市民在評價有關活動時,要考慮當時本港正值沙士之後,政府是在特殊環境下作出特殊安排。至於是否有官員需要為問題負責,唐英年認為要詳細研究報告內容再作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