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4年4月22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港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4-04-22] 公屋減租上訴押後裁決

放大圖片

房屋署推出新自願離職計劃,涵蓋約650個公務員職位。圖為香港房委會外貌。

 【本報訊】影響全港逾60萬名租戶的公屋減租上訴聆訊審結,3位法官昨日聽罷雙方大律師陳詞,將案件押後裁決。代表公屋租戶的大律師陳文敏估計,最快要1個月才會有結果。

 在聆訊中,房委會代表律師一直堅持,房屋條例並無規定房委會必須於每3年覆檢租金,但代表公屋租戶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反駁,是次爭拗的重點是該例的原意,即房委會有責任保障市民對租金的負擔能力;當房委會發現住戶的租金水平已超出入息中位數一成而仍不進行覆檢修訂,已屬違法。

 至於房委會代表指,當局自98年修例後已有多年延遲覆檢租金,不明白市民為何指他們對房委會每3年覆檢1次有「合理期望」;但住戶代表指,於97年前,房委會一直每2年覆檢1次租金,至今達20年之久,租戶自然會期望房委會對租金作定期覆檢。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