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戴慶成)對於10名立法會議員,昨早在羅湖橋上舉起橫額,步行至深圳邊防,本港警方發言人表示,當時該批人士並沒有作出滋擾公眾人士的行為,故其行為不屬於犯法。至於部分沒有回鄉證的立法會議員為何能夠順利在本港出境,入境事務處發言人解釋,根據本港出入境條例,凡持有本港有效身份證的居民,便可自由出入境,入境處並不會檢查市民是否持有有效護照或旅行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