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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2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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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3] 小資料:難防警員自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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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員吞槍自殺的荃灣警署。

 根據警例,警員值勤期間有責任適當使用佩槍,主管若發覺警員有自殺傾向,會盡量安排不佩槍的工作,以減低發生警員吞槍自殺機會。

 有警方管理層透露,警員值勤時以佩槍自殺屬難以防範。

 按警員使用佩槍條例,對使用佩槍是否適當要負全責,假若他值勤時拔槍自殺,旁人是無法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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