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23] 盧華兄弟告《明報》誹謗
【本報訊】著名地產投資者盧華,近日因警方大舉打擊油尖旺賣淫活動的「火苗行動」中,被傳媒報道為行動中被捕、疑是賣淫集團首腦的「網吧大亨」盧氏兄弟的兄長。盧華事後去信《明報》,投訴他與「網吧大亨」無關,但該報事後仍繼續報道他為被捕盧氏兄弟之兄長,惹起盧華於日前聯同兩名弟弟入稟高院控告該報誹謗。
原訴人為盧華,又名盧錦榮,及他兩名弟弟盧錦雄(譯音)及盧錦良(譯音)。他們表示,《明報》於今年3月26日,刊登一篇文章報道「火苗行動」時,指盧華是被捕盧氏兄弟之兄長。盧華於3月29日,透過律師去信該報,指出他與被捕的盧氏兄弟無關,要求不要繼續報道有關的誹謗性言論。然而,至4月1日,該報在報道宏安集團(1222)購入一幅沙田地皮時,又再次指原業主盧華是被捕的盧氏兄弟兄長。據資料顯示,在該行動中被捕盧氏兄弟為盧偉民及盧偉雄。
3名原訴人表示,有關報道令人認為盧華的兩名弟弟操控大規模的賣淫集團,以經營色情網吧聞名,並且是黑社會「14K」成員,更涉及洗黑錢活動,其72歲的母親亦涉嫌洗黑錢被捕,故令他們聲譽嚴重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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