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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25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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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5] 陳弘毅:民主非靠普選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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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毅認為,西方的兩種民主制度對解決香港目前的困局或有啟發作用。(李志樑 攝)

 【本報訊】(記者 邱萍菲)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認為,《基本法》所設計的行政主導政體在實踐中不一定體現為強勢政府,事實上自去年7.1遊行之後,「泛民主派」的氣勢壯大,立法會內反對行政長官的政黨或議員增加,令特區政府變成弱勢政府。「泛民主派」更提出民主普選是解決弱勢政府的唯一手段,然而,民主在西方亦有不同的模式,並不一定用普選來體現。

民主模式至少有兩種

 陳弘毅昨日出席港大法律學院舉辦的政制論壇時指出,美國學者李帕特便曾表示,民主至少有兩個涵義,一則政府由人民選出的代表組成,二則政府施政以人民的利益和意願為依歸,體現在實際運作上,則有西敏寺(多數統治)模式和共識模式。

 前者是由多數人選出的政府根據多數人的利益和意願統治,例如英國國會;後者則盡量擴大參與政府決策的機會和凝聚關於政策的共識,瑞士和比利時皆奉行共識模式。

 他續稱,共識模式的特徵包括多黨制、比例代表制的選舉、聯邦制、權力均衡的兩院制,重點在於由多黨組成聯合政府,分享內閣的最高行政決策權。然而,在此模式中,沒有任何一黨或一股政治力量有足夠政治能量掌控全局,所以政府存在和運作有賴於多黨或多種政治勢力的合作,通過談判協商,求同存異,分享政治權力。

對解決港困局有啟發

 他認為,這個理論對解決香港政制當前困局有啟發性,無論是否盡快實現全面普選,共識民主精神對香港有益無害。「香港只是一個城市,政策所涉及的問題並非主權國家層次的複雜政治問題,沒有理由不能透過共識民主來解決。」

 要邁向共識民主政治,陳弘毅指出,目前最關鍵的是中央及行政長官,要與泛民主派改善關係,建立溝通、增加對話而達致和解,以互信合作態度,共同制定關於特區管治的重要政策。他強調,由民選產生的議員或政黨必須有機會參與特區的管治,與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分享建設香港的權責,香港才可以有更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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