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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3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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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30] 梁美芬建議內地護法多來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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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芬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29日電】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大律師梁美芬今天在座談會上,建議內地法學家更加主動出來發表自己意見,讓香港社會聽到內地專家的聲音。

讓香港社會聽內地聲音

 她指出,美英「護法」都能夠去香港評論基本法,但內地的「護法」就不可以去,去了只要發表講話,就會被人批評為干涉香港事務,甚至在臉上被人打叉,這樣不利於基本法的貫徹。

 她建議內地法學家更加主動出來發表自己意見,讓香港社會聽到內地的聲音。各種聲音在香港都應該存在,在討論時要更理性、更中間一些。

 梁美芬稱,香港立法會不應該也沒有權利去討論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選擇和決定,這個超越了立法會的權利和範圍。

 她說,從涉及23條和45條的事件都可以看出,中央希望港人治港,並不希望多插話,在「一國兩制」的基礎上維護港人治港,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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