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05] 桂兩縣官涉受賄被捕
【本報訊】據新華社南寧4日消息:廣西東興市(縣級市,由防城港市代管)原市長李桂東和防城港市原政協副主席劉德新因涉嫌受賄,日前被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批准依法逮捕。目前,兩案均在進一步偵查中。
據查,李桂東於1996年至2004年,在擔任東興市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給他人審批出讓、補償土地,以及協調撥付工程款等過程中,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於4月23日以涉嫌受賄罪決定逮捕李桂東,4月24日,防城港市公安局執行逮捕。
在此之前,廣西防城港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開第十二次會議,會議以全票通過了對李桂東的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罷免。
據查,劉德新於1996年至2002年在擔任東興市(縣級市、由防城港市代管)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這個市黨政幹部提拔、調動工作、安排子女就業和安排工程項目等過程中,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4月2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劉德新。4月29日,防城港市公安局執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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