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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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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06] 何志平司機表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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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平司機表證成立。(資料圖片)

 【本報訊】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私人司機,涉嫌在廉署打擊娛圈貪污罪行的「舞影行動」時,向無線電視高層何麗全通風報訊,其被控披露受廉署調查人士的身份罪,昨在東區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本月18日在東區法院進行裁決。

 42歲被告張起健,昨在庭上指,在去年7月18日應廉署邀請前往錄取會面供詞時,遭廉署人員「暗示」威嚇,他表示有調查主任向他說:「你都知道我們(廉署)想打大魚,通常你這些蝦仔(被告)都不是那麼重要的。因為你老細(何志平局長)的關係,亦不想搞到你老細那邊」。被告供指調查員三番四次強調只是「巡例」問話,加上被告當時老細身份的問題,被告相信整個會面只是「巡例」閒聊,想不到在會面後便隨即被捕。

 被告又承認基於調查員的說話,令他感到有所暗示,故在會面中作出招認。控方則指被告對人生有所閱歷,不應會如此誤會一個廉署會面,在調查主任警誡後,又以錄影機錄影整個過程,以為只是「閒聊」。被告承認自己有20多年工作經驗,曾任職酒吧、地盤、行船等工作,但仍然感覺不到自己當日的供詞可引發「這麼大件事」。被告在庭上又指,他當時任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私人司機,現生於停薪停職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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