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06] 政府無意增設副局長職位 放大圖片
林瑞麟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曾少妍)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政府未有計劃增設問責局副局長職位,現時問責官員因休假或外訪而未能履行職務時,有關工作已有適當的署任或代理安排。
林瑞麟指出,由2002年7月至今年4月底期間,財政司司長因休假或外訪而未能履行職務的日數共73.5天,其間主要由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署任其工作。而政務司司長的休假及外訪日數共70.5天,主要由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署任工作。
他表示,在問責制下,在政務司司長或財政司司長缺勤期間,由於職務上的需要,會由一位問責局長代為署理職務。其他問責官員缺勤則由常任秘書長或其他高級公務員根據獲轉授權力執行。但若有特殊情況,例如出席立法會全體會議,則會由另一位問責官員代理職務。
他又解釋,鑑於律政司司長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的角色和工作性質獨特,在他們缺勤期間,會分別由一名獲指派的法律專員及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出席立法會全體會議。他表明,政府在現階段未有計劃增設政治委任的副局長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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