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08] 范太否決「不滿全國人大動議」 放大圖片
范太否決何俊仁提出的「不滿人大的動議」,指其針對性指控貶低人大常委會形象。(李志樑 攝)
【本報訊】(記者 曾少妍)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昨日否決民主黨何俊仁提出的,有關遺憾和不滿人大常委會決定之動議。民主黨主席楊森聲稱,有關裁決影響立法會言論空間,該黨將於下周一商討跟進行動。
范徐麗泰昨日以書面形式,否決民主黨何俊仁提出的有關遺憾和不滿人大常委會決定的動議。她表示根據《議事規則》,認為動議指「人大常委決定不符合『一國兩制』及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針」,是針對人大常委會作出指控,有可能貶低人大常委在市民心目中的形象,不符合規程。
否認雙重身份有角色衝突
范徐麗泰表示,若何俊仁在下星期一5時前,提交已刪除「人大常委決定不符合『一國兩制』和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針」等措辭的議案,她才會容許提出有關動議。假如有關動議經過刪改,將會改變為「人大常委的決定,漠視了港人對民主的訴求,立法會對此表示遺憾和不滿。」
另外,對於有報道指何俊仁認為她有雙重身份,造成尷尬,范徐麗泰強調,不同意自己擔任立法會主席,又身兼人大代表會出現角色衝突。她坦言,未有聽聞公眾批評她有角色衝突,又重申自己過去在立法會所作的裁決,均向議員及傳媒發表,她在履行主席責任時已具透明度,沒有偏私。
林瑞麟:一切按基本法處理
民主黨主席楊森聲稱,該黨對范徐麗泰的決定並未有結論,但聲言擔心接納有關裁決,會影響立法會的言論空間。他表示,下周一會聯絡其他民主派議員,商討跟進行動,研究是否修改動議措辭,或提出司法覆核。
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認為,香港是根據中央授權,行使行政、立法和司法的權力,任何工作及行動均要按《基本法》處理。他相信社會,包括立法會內外,將會更明白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為香港利益出發。他希望港人按照《基本法》原則發展選舉制度。至於議員在立法會之內,是否不容許指人大常委會違法,他表示,律政司已向立法會主席提供意見,他認為有關議題應留給立法會內部處理。
嶺南大學政治及社會學系副教授李彭廣則認為,今次何俊仁的動議純屬政治辯論,並不具法律效力,立法會主席本可以更寬鬆地處理,但他相信范徐麗泰因為考慮到有關動議得到通過,會進一步令香港與內地的關係緊張,不利政制發展,所以才作出比較嚴謹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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