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12] 外國籍議席料不會增加
【本報訊】(記者 何子成、莊海源)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第3號報告書,除了提出備受關注的特首選委會的組成及立法會議席的增加外,亦提出檢討立法會內擁有外國國籍議員的人數及比例。
根據《基本法》第67條規定,立法會內容許有「不超過全體議員20%」的非中國籍和在外國有居留權的特區永久性居民擔任議員。當局透過《立法會條例》,將該批人士納入12個所代表的行業,有較高機會擁有其他國家的國籍或外國居留權的功能界別中。
不過,據報告書指出,由於立法會的議席數目有所增加,故政制發展小組將會根據《基本法》規定,考慮是否相應增加,以及如何分配該20%的議席。
有政界中人耳語,雖然預計08年立法會的議席將會增加,但讓擁有外國居留權者參與競逐的席位不一定亦相應增加,因為《基本法》的規定是「不超過20%」,亦即可以維持現狀,「少於20%」。他認為,任何一個國家及地區,均不容許擁有外國國籍者出任議員,香港由於情況特殊而出現了這樣的安排亦無可厚非,但如進一步增加人數則似乎於理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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