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12] 281名公務員受處分
【本報訊】(記者 施立偉)公務員事務局在03/04年度共處分了281名違例公務員,有23人遭到最嚴重的革職處分,其中有1人更是首長級公務員。不過,該年度處分的公務員人數較02/03年度的331人少。
公務員事務局表示,為精簡程序處理表現持續欠佳的公務員,政府在03年3月份頒佈一套修訂程序,即有關人員若在12個月內整體工作表現被評核為「欠佳」,便足以被當局飭令退休,至今共有60人接受督導,其中有11人被飭令退休。
根據公務員事務局提交給立法會的文件顯示,03/04年度,有281名公務員受到處分,其中有23人遭革職,29人勒令退休,至於遭警告有92人。
另外,截至04年3月的年間,共有1151名紀律部隊人員受到處分,其中有31人提出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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