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岳仿嶙深圳13日電】記者日前從深圳銀監局獲悉,《深圳銀行監管工作規程》已於日前在深圳正式實施,這是國內第一部地方性銀行監管工作規程。據了解,《深圳銀行監管工作規程》將銀行金融機構的監管分為市場准入、業務運營監管和市場退出三個環節,包括概述、市場准入、現場和非現場監管、風險分析和風險評價、風險處置和市場退出六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