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4年5月14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評論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4-05-14] 文匯論壇.務實尋求政制發展共識

馬 力 民主建港聯盟主席

積極參與諮詢工作

 特區政制發展專責小組日前發表第三號報告,提出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可考慮予以修改的地方,民建聯隨即對報告作了回應,指出報告的發表,開始了有關政制發展諮詢的新階段。民建聯將積極參與諮詢工作,進一步收集了解市民及民建聯內部的意見,聯繫社會各界人士,以「圓桌會議」的形式商討未來政制發展的方案,在收集意見後會向特區政府反映,並將於八月底諮詢期結束前,提出有關07年行政長官及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方案。我認為,我們的態度是積極務實的。

增加選舉代表性

 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第三號報告指出,有關07、08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辦法,其中可考慮予以修改包括九個方面。我認為,有關考慮明顯是增加選舉的代表性,這個方向是正確的。例如,有關對於行政長官的現行產生辦法,有四個方面可考慮予以修改,包括選舉委員會人數。現時基本法附件一訂明選舉委員會共八百人,為加強其廣泛代表性及容許更多社會各界人士參與行政長官的選舉,可考慮進一步增加委員的數目;在立法會產生辦法方面,報告書同樣列出有五方面可考慮予以修改。基本法附件二規定立法會議員每屆六十人,報告提出,因應立法會工作量的增加,以及鼓勵更多社會各界人士參選立法會的選舉及工作,可考慮是否增加議席的數目。

找出「最大公約數」

 擺在我們面前積極務實的做法是,在嚴格遵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四月二十六日決定的前提下,群策群力,尋求共識,在各種不同的方案中,找出「最大公約數」,以推動政制循序漸進發展。有人認為,增加選委會人數或立法會議席,只是數字遊戲,他們將不會提修改方案,而要堅持爭取07、08年雙普選,還認為只有雙普選,才能解決行政長官的管治權威問題,才能緩和行政與立法關係問題,如此等等。這顯然是不現實的。

人大決定具有法律效力

 首先是人大常委會四月二十六日決定,已根據香港實際及基本法的要求,否定了07/08年雙普選,人大的決定具有法律效力,不容挑戰。其次,政制發展中,普選只是其中一項內容,實際上還包括其它內容,如行政主導如何落實,如何處理問責局長與行政長官的關係,問責局長與公務員的關係,行政與立法關係等等,這些問題解決不好,香港的有效管治及穩定繁榮還可能出亂子。那種普選「包醫百病」的想法是不切實際的。

 我認為,報告書有關07、08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辦法的修改,所持的立場是中立開放的,選舉辦法的修改,仍然有充分的討論空間。

提高或降低聯合提名門檻?

 例如,有關選舉委員會的擴大問題,假若選委會人數超過目前的八百人,將帶出一個引人注目的相關問題,即要考慮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所需委員數目是否須作出改變。特區第一任行政長官產生時,行政長官候選人須獲得當時四百人組成的推選委員會裡不少於五十名委員的提名才可獲確認。依據基本法附件一規定的現時行政長官產生方式,行政長官候選人則需要獲得八百人選舉委員會裡不少於一百名委員的聯合提名。照此例子,將來選舉委員會進一步擴大,是應該進一步提高聯合提名的門檻,抑或像有人呼籲的,要降低候選人提名的門檻,以便有志者可以較容易加入無記名投票的競逐。對此,報告書並沒有任何結論,市民是完全可以自由討論如何修改的。

是否增加非中國籍當選議席?

 又如在議席增加上,在遵守人大最近的決定,立法會議席在分區直選與功能組別所選出的議席數目必須相等的前提上,分區直選的選區劃分、選區議席安排,以及功能界別的增減修改,也都仍有很大的討論空間。此外,基本法明文規定,「非中國籍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國有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也可以當選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其所佔比例不能超過立法會全體議員的百分之二十」,這一規定我們當然不可違反。但在「比例不超過百分之二十的」規限下,是否隨著議員總數的增加而相應增加非中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國有居留權的永久性居民的當選議席?這些議席是否仍然按現行《立法會條例》所規定的方式,分配於有關界別,或另行作更適當的分配?這些問題相信亦會在社會上引起熱烈的討論。

 我們希望香港廣大市民,無論各黨各派,都以香港的繁榮穩定為出發點,以市民的福祉為依歸,以務實、理智及積極的態度對待報告書,盡快達成政制發展共識。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評論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