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15] 言論自由怎能繫於個人
繼鄭經翰之後,商業電台另一位節目主持人黃毓民亦宣布「封咪」。有人舊調重彈,指「名嘴封咪」意味著香港的言論空間正在收窄,似乎香港的言論自由,僅繫於一、二個人的去留。事實並非如此。
回歸以後的香港,言論自由受到基本法的保障,並沒有受到削弱。就連前港督彭定康早前來港,都公開承認香港的言論自由比回歸前還要高。香港的言論自由是一種廣泛的自由。這種廣泛性不僅在於不同的聲音可以並存,而且表現為不同界別的人士、不同立場的團體,都能夠暢所欲言表達自己的觀點。香港這種眾人共享的廣泛言論自由,怎麼可能由一、二個人來代表?人們實不應該以一、二個電台節目主持人是否「封咪」作為標準,來衡量新聞言論自由有否收窄。
鄭經翰和黃毓民以言論出位而被稱「名嘴」。他們主持電台節目,聲大夾惡,有他講冇人講,想罵誰便罵誰,言辭極端,充滿對抗性。要說鄭經翰和黃毓民本人通過把持電台節目享有充分的言論自由,不會有人懷疑;但如果說他們代表了香港的言論自由,則大有疑問。言論自由為所有人共同擁有,並非一定要同社會和諧相對立。將鄭經翰、黃毓民那種言論獨裁的謾罵自由,說成是香港言論自由的代表,是對言論自由的一種扭曲。這對營造香港社會正常的傳媒生態和言論空間,沒有甚麼好處。
儘管警方調查兩宗涉及鄭經翰、黃毓民懷疑被恐嚇的案件,無證據顯示案件與他們電台節目主持的工作有關,但仍有人一再聲稱兩人「封咪」事關言論自由,甚至連香港電台早已計劃作出的個別工作調動,也被扯入其中。雖然這種人有自行猜測的「言論自由」,但在毫無事實根據的情況下,動輒指責香港的言論自由收窄,並非負責任的行為。(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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