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16] 朱育誠:新聞自由受保障
【本報訊】(記者 邱萍菲)對於商業電台兩「名嘴」暫停電台工作,國務院港澳研究所所長朱育誠認為,事件與言論自由無關,也不會影響香港新聞自由。他說:「香港的新聞自由是基本法充分保障的,這是沒有問題的,絕對不會影響新聞自由。」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振民表示,不認為個別事件會影響特區傳媒的新聞自由。他指出,人大常委會的釋法和決定,沒有修改《基本法》特區居民享有的各種自由。特區居民根據《基本法》享有的各種權利和自由,包括傳媒的新聞自由,仍是受到保障的。
中聯辦主任助理兼港島工作部部長王如登則強調,香港是個自由的社會,大家不應該以1、2名電台主持人封咪就認為本港的新聞自由受到打擊或限制。他重申,《基本法》27條明確規定香港擁有新聞、言論、出版及結社等自由,而香港回歸7年來,新聞自由,言論自由並沒有受到任何限制及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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