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16] 胡國興:迫人投票違法 放大圖片
胡國興強調香港法例可以保障選舉的公平、公正。 (趙焜崗 攝)
【本報訊】(記者 陸智豪)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胡國興昨日重申,所有透過威迫手段企圖影響選民投票意向的行為均屬違法,市民如認為自己遇到這種情況應向廉政公署求助。不過,如果有人杜撰「脅迫」、「利誘」事件藉以打擊對手,胡國興指出:如果講出有關事件的人只是「得把口」,卻沒有向廉署和警方求助,大可視之為「虛假」,不用理會。
籲受威逼者求助廉署
胡國興昨日出席港台節目時,被問到最近有市民指內地有親友「促請」其在今屆立會選舉中投某位人士,「否則會好麻煩」時,胡國興強調任何人透過威脅、利誘等手段影響選民投票意向、甚至是否投票均屬違法,市民遇到這種情況應盡速向廉署求助。
被問到一旦涉及內地人士,司法管轄權的問題如何解決,胡國興坦言不知具體情況,但強調市民應相信廉署的保密工作,不用擔心人身安全問題;他又強調,就算內地有關人士不受港法例規管,一旦查證違反本港法例,來港後將可能被捕,「甚至個人遊都來唔到」。胡國興又認為,現行的《選舉(舞弊及非法)條例》有足夠規管能力,呼籲市民勿因個別傳聞失信心。
投票前交出手機會考慮
談到用手機拍攝選票的問題,胡國興認為不宜強制規定投票的選民交出手機或拍攝工具甚至搜身,認為有些選民可能會感到「受辱」,影響了投票率。不過,他們會考慮效法機場的做法,讓選民先暫時交出手機或拍攝工具,待投票完畢後取回。
胡國興又強調,拍攝選票本身是違法的行為,市民如被要求這樣做應向廉署、警方求助;又警告大家勿以身試法,因為有關的電話、電腦檔案紀錄很容易被警方查出。另外,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強調,任何威嚇行動都是違法的,市民可向廉政公署舉報,當局必然會嚴正執法。他又重申,香港的選舉制度,是公平、公開、公正,也受到法律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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