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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1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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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9] 香港是否有人企圖搞政治實體?

李 文

 《蘋果日報》五月十七日發表題為「不要逼港人食死貓」的社論,採用偷天換日的手法,指責朱育誠「屈香港人食死貓」,說什麼根本沒有任何政治團體提出過港獨的訴求,並稱「回歸後中央政府牢牢掌握香港的重要權力,包括國防、外交及政府主要官員任命等」,「香港根本沒有能力挑戰中央政府,更不要說獨立了」。

偷天換日 轉移矛頭

 這篇社論有兩個問題。第一,採取了偷天換日的手法,歪曲朱育誠的原意,然後進行誹謗攻擊。朱育誠的原文是:「有些人置中央態度於不顧,仍在我行我素,繼續干擾香港政制的正常發展,挑戰中央的權威,極力排斥中央在香港政制發展問題上的主導地位。他們這樣做表面上很堂皇,宣稱是為了所謂的民主和香港的前途,實際上真正的目的是一個,就是企圖把香港變成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把高度自治變成完全自治。」朱育誠所指的「有些人」,就是指「民主派」的頭頭,但是《蘋果日報》卻把矛頭轉移指向廣大港人,說朱育誠指廣大港人搞港獨,「砌港人生豬肉」。其實,真正砌生豬肉的正是《蘋果日報》。

「民主派」長期挑戰基本法

 第二,《蘋果日報》掩蓋了「民主派」頭頭長期挑戰基本法,否定在中央與地方關係的問題上,特別是政制問題上中央擁有主導權的事實。政制討論之初,「民主派」的頭頭就聲稱,是否直選完全是香港高度自治範圍內的事,中央不應該介入。當中央表態指出,政制的發展改變,涉及中央和地方的關係,涉及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落實,涉及基本法規定結合香港實際和循序漸進原則,涉及香港的繁榮穩定,涉及香港各階層各界同胞的均衡參與權利和利益,中央完全有參與權和主導權。「民主派」頭頭才改變調子,說什麼中央應該在最後階段才參與。他們的目的,要造成中央在「一國兩制」的重大問題不可以和特區政府溝通,挑動香港民意同中央對抗的局面。

 其實,李柱銘自己也曾經承認,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凡屬於政治體制的提案,立法會議員不可能提出,政改要經過三個關卡,議案由特區政府提出,三分之二立法會議員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中央政府批准,所以,O七、O八年要實現兩個直選按照基本法辦事是沒有可能的,他們主張用政治鬥爭的方法挑戰中央政府,鼓吹今後發動更多大遊行。「民主派」的頭頭企圖造成一個印象,香港的高度自治權力完全來自香港選民,而不是由於中央政府的授權。

民主黨的企圖

 民主黨的李柱銘,有沒有把香港變成政治獨立實體的企圖?這可以用他的談話作證。1993年11月25日開始,李柱銘訪問美國,勾結美國政客通過「香港政策法案」,邀請美國干預香港。李柱銘在「香港政策法案」通過後,得意忘形,興高采烈地說漏了嘴:「美國國會通過的香港政策法案,視香港為獨立政治實體。」接著,民主黨副主席李永達寫信給黨內同人指出,「中共政權和特區政府是我們的敵人」。如果民主黨不是有不軌的圖謀、不是想擺脫中央和憲制的束縛,為什麼會把憲體的權力來源視作敵人?

劉慧卿鼓吹香港全民投票

 劉慧卿和民主黨政客每年都到台灣學習民主,與民進黨勾搭,然後把民進黨反對一國兩制,鼓吹台獨那一套手法,搬到香港。回歸以來,民主黨和劉慧卿之流,為什麼老是唱衰一國兩制,目的何在?今天他們卻突然轉變口風,劉慧卿自稱:「香港人都是愛國的,不會搞港獨。」「民主派」的頭頭,怎能自稱代表全體香港人?香港人的確不會搞港獨,但這並不是說,香港某些政客不想把香港變成獨立政治實體。劉慧卿去年8月16日跑到台灣,參加台獨分子所舉辦的研討會,大肆攻擊基本法,散播香港「社會從未進行全民投票確認基本法作為香港特區的小憲法」的歪論,這是什麼意思?這是企圖否認香港的高度自治來自中央政府的授權,否認香港地方與中央之間的關係,企圖說明香港的憲制地位取決於香港的全民投票。這種意向,說明劉慧卿企圖把香港變成一個自行決定政治體制的獨立實體,全民投票想幹什麼,就可以改變香港的政治體制。劉慧卿認為基本法反而不可以規定香港的政治體制。她攻擊基本法規定的行政長官產生由選舉委員會選舉、中央人民政府委任,「比在殖民地時代更加專制」,完全不顧殖民地時代港督是由英國政府委任的歷史事實,也不顧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的產生選舉辦法要循序漸進的原則。既然連憲制文件基本法不承認,另外搞一套,這是不是想發展另一個不受中央制約的政治實體,是否想搞半獨立或獨立?

劉慧卿尊重台獨

 台灣《聯合報》報道了劉慧卿答記者問,劉慧卿稱「不管台灣是要獨立或者與對岸統一,只要是台灣人的選擇,我都尊重和支持」。劉慧卿希望「台灣未來支持在香港爭取更多民主與自由」。這種策略是很清楚的,劉慧卿支持台灣陳水扁用公民投票去推動台獨,只要是台灣人的抉擇,她都尊重和支持。台獨得到香港政客的配合,反過來又可以支持香港爭取不承認由中央授予高度自治的所謂「民主」。

 「民主派」頭頭到今天仍然不承認基本法的有關政制發展和中央權力規定。人大常委會明明有權解釋基本法,「民主派」頭頭還要求人大常委會自我約束,不行使憲法的權力。「民主派」頭頭至今不承認中國是單一制國家,仍然強調香港像美國的一個州,是主權實體,擁有剩餘權力,所以自決權在香港。「民主派」頭頭反對人大釋法和決定,他們屢次講到香港的剩餘權力,潛台詞是認定香港是一個主權政治實體。當然,廣大香港人不會認同「民主派」頭頭的觀點。《蘋果日報》偷樑換柱,把個別政客當成是全體香港人的代表,是相當荒唐的,也是不誠實的。

「民主派」反對憲法意圖何在

 《蘋果日報》還有一個荒唐的邏輯,說中央在香港有國防權力、外交權、委任主要官員權力,所以就沒有可能出現搞港獨的政客。英國不是對於全國也有國防權、外交權、委任官員的權力嗎?為什麼北愛爾蘭出現了獨立分裂活動?香港的政客,跑到聯合國,跑到美國議會,要求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干預香港的憲制,這種行為是不是挾洋自重?是不是想把香港當成一個不受中央主導的實體?

 基本法早有規定,香港高度自治所需的行政權、立法權、司法審判權,都是由中央授權,因此中央有約束這些自治權力的憲制地位。行政權方面,香港的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都由中央政府實質任命;立法權方面,並非立法會通過任何法律都可以自行其是,立法會通過的法律一定要交給人大常委會備案,這是立法審查的過程,如果人大常委會認為違反基本法,就將法案發回,一旦發回,法律就失去效力;在司法審判權方面,終審法院涉及國防外交、中央權力的的案件在作出最終判決之前,必須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並按照釋法的準則判案。長期以來,「民主派」頭頭都漠視基本法這些規定,處處反對中央行使憲制規定權力,並經常說「中央違反一國兩制,踐踏香港高度自治,法治已死」。這種違反憲法的行為,意圖何在,還不是希望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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