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19] 制定《國家統一法》勢在必行
李家泉
最近從媒體上看到,溫家寶總理在訪歐過程中,有華僑向他提出應制定《國家統一法》,他聽到了,聽進了,入心了,非常重視。我個人作為長期對台研究的學者,對此感到非常高興和擁護。
自1996年開始,特別是自1999年李登輝提出「兩國論」以來,就有一些專家學者不時提到這個問題。我個人也在一些會上提出過,但不知是什麼原因始終沒有納入議事日程。也許是議了而沒有作出結論。溫家寶總理聽到這個建議後,立即引起重視,令人深感胡溫新班子在對台工作上的高度敏銳性。
(一)必須拿起法律武器
我個人認為,拿起法律武器來捍衛國家領土主權的完整,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是新的歷史條件下十分必要的鬥爭方式。台灣當局早就在以這個武器對付我們。「兩蔣」時期,他們一直以其在大陸未被推翻前的政府「立法」來維護其在台統治。李登輝時期,先後進行六次「修憲」,逐漸把台灣政權推向與祖國大陸分離的道路。陳水扁主政台灣特別是近一個時期以來,更是不斷要以制定什麼「新憲」,把台灣建成一個所謂「正常、完整、美麗、偉大的國家」。一句話,就是想通過「制憲」,從法律上完成「獨立建國」的程序。
再拿美國來說,中美1979年元月1日建交後不久,竟於同年4月,以美國國內法的形式,制定了一個什麼《與台灣關係法》。長期以來,美國一直以這個法來干涉中國的內政,對台出售先進武器,暗中支持和縱容「台獨」,使得台灣問題拖延至今不能解決。美國的「以台制華」戰略,是通過《與台灣關係法》來護航的,使其干涉別國內政的非法行為,披上了美國國內法的合法外衣,從而欺騙本國民眾和國際輿論。
「台獨」和支持「台獨」的力量,都在以法律武器對付我們,而我們現成的法律武器卻為何棄之不用?為此,我主張我們的國家應該立個《國家統一法》,內反中國一個地方當局的「小法和非法」,以大法對付小法,以合法對付非法;外反美國政府以國內法的立法形式來干涉我國的內政,反對他們這種違反國際法的非正義行為。
(二)新形勢下的新需要
我個人堅信,台灣人畢竟是中國人,儘管由於歷史的原因,以及某些人出於政治需要而進行各種誤導、蒙蔽和欺騙,使他們不願或不敢認同中國,然而他們的「中國根」和「中國情懷」是永遠也抹殺不了的,一個合情合理合法的《中國統一法》,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最終是會接受的。
在美國方面,歷史上中美兩國人民有著深厚的傳統友誼,美國人民也有著長期的「民主和法治」教育,在我們制定《國家統一法》後,只要能通過宣傳,向他們講清和講透,相信他們中的大多數人也會反對本國政府以國內法形式來干涉中國內政的。國際上廣大的法律界人士、.輿論界人士和一切主持公道的人士,也一定會支持我們。
《國家統一法》的對內對外宣傳過程,實際上就是講道理、講法治,爭取人民和輿論支持的過程。它會轉化為強大的物質力量的。
我們對台和對美國所進行的鬥爭,本質上是一種合法對非法、正義對非正義的鬥爭。公理和正義是在我們這一邊的,美國政府不時以「人權捍衛者」自居,然而一個國家的主權,則是這個國家全體人民共享的最大和最重要的人權。無論是民主、法治、人權,都應該有一個國際標準,不應該把本國或只對本國有利的理念強加於別人。
無論對內或對外,我們運用法律武器來界定和維護真理和正義的鬥爭,完全是新形勢下的新需要。為了適應這種新需要,我國應該有這種新時期的新思維和新做法。法律鬥爭與軍事鬥爭、政治鬥爭(含外交鬥爭),應該是並行不悖的。而且從世界發展大勢看,法律鬥爭似已越來越較軍事鬥爭和政治鬥爭更具有重要意義。這是一種訴諸公理、公法的不流血的鬥爭形式,它越來越受到各個國家和人民的重視和推崇是很自然的。
(三)當前對台鬥爭的特點
新中國建國以來,在對台工作上共經歷了以軍事鬥爭為主和政治鬥爭為主兩個時期,我個人預料今後有可能進入以法律鬥爭為主的新時期。以法律鬥爭為主,並不排斥政治鬥爭和軍事鬥爭。相反,它們是可以相互補充和交相為用的。目前在我們這個國家和整個世界,一切都還是以實力為基礎和後盾的,在訴諸政治鬥爭和法律鬥爭仍不足以解決問題時,通常仍會訴諸武力,所以武力和實力仍然是不可絲毫忽視的。然而,兩岸畢竟都是中國人,如果能通過政治鬥爭和法律武器解決問題,又為什麼要一定通過流血的軍事鬥爭來解決問題呢?正是有鑒於此,我個人主張盡量運用政治和法律手段來達到目的,盡量減少以至完全避免不必要的犧牲。
目前中國大陸正面對兩個方面的鬥爭:一是陳水扁政權的「公投制憲」,欲通過制定「新憲法」,實現陳水扁的「一中一台」、「一邊一國」的「獨立建國」目標;一是美國的《與台灣關係法》,欲借口所謂「維護台海和平」,大量對台出售先進武器,支持其對抗中國統一,實際起了保護「台獨」的作用。我們除了一如既往地進行堅決的政治鬥爭和必要的軍事鬥爭準備以外,還必須拿起法律武器,制定《國家統一法》,與以上兩大鬥爭結合起來,以實現祖國的完全統一,捍衛國家領土主權的完整。
把海峽兩岸關係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這是包括海外僑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也表示了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捍衛祖國領土主權完整的堅強決心。愛台灣和愛祖國是統一的,一致的,我們堅決反對那種把愛台灣和愛祖國對立起來的說法和做法。相信《國家統一法》的制定一定會有助於這個問題的順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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