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29] 團體無投保 不能專用維園
【本報訊】(記者 鄭群)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昨日重申,若支聯會未買到保險,便不能專用維園球場舉行活動,其他人亦可以使用。他強調,任何團體專用維園球場都需要購買保險。
對於支聯會建議,取消租用場地人士必須購買保險的政策,何志平昨日出席一個公開活動時說:「(當局)會繼續研究,但現時仍會堅持原則,安全是最終理由,足球場用作其它用途都需要購買保險。」他強調,球場是用來踢足球的,若用作其它用途如集會等,原則上都需要買保險,這是已經引用了十多年的原則。
何志平認為,若無買保險,市民仍可使用球場,但就無專用權,不能由某個團體專用,因為維園是開放的地方,其他人士亦可以使用球場。不過政府會行使管理場地權利,令使用者及在場地內的人士和平相處,盡量協調,令場地內的活動能安全進行,但任何團體均無優先使用權。
亞洲保險承保支聯會兩活動
另外,亞洲保險昨日證實已承保支聯會兩項分別於5月30日和6月4日在維園舉辦的活動。每份保單的保費為港幣3,500元,保額為港幣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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