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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2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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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9] 廉署承認無證據拘陳少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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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少寶繼續出庭作供。(資料圖片)

 【本報訊】環球唱片公司前總裁陳少寶被控收賄案續聞,負責拘捕陳少寶的廉署總調查主任陳彥釗,昨日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廉署拘捕他時只有合理懷疑,並沒有足夠證據指控,但否認辯方所指陳並非廉署目標之一的「大老虎」,因陳當時任環球唱片公司總裁要職,相反被指付款給被告的杜傑豪卻只是一個營業員。

 陳彥釗指在「舞影行動」當日早上6時,近百人集合在總部聽取指示後便一起出發。當日他只負責到沙田駿景園拘捕被告,故此不知道其他人何時被捕,但他承認同日早上10時42分,廉署人員曾將陳少寶的錄影會面記錄的撮要,展示予杜傑豪。

逗留陳宅80分鐘

 加入廉署有20年的總調查主任陳彥釗,在辯方資深大律師清洪咄咄逼人的盤問下,承認自己在被告寓所內,沒有跟從《法官規條》中的盤問疑犯指引及規例,向被告拿取口頭警誡供詞前,未有對被告先作出聲明,例如可以任意對本身所透露的內容,作出修改或補充。

 陳強調他絕非蓄意漠視該規條,事實上他向被告拿取口供前,已警誡被告,被告應清楚知道本身的權利,他當時只希望記錄他和被告之間的對話內容。

 辯方質疑陳彥釗在被告寓所逗留80分鐘之久,卻在個人記事簿內僅記下8條問題,認為陳彥釗及其同事必然與被告有其他對話,尤其以被告陳少寶曾是著名唱片騎師,沒可能得悉自己為貪污嫌疑犯後而不向廉署人員作出提問。陳彥釗表示當時被告確沒有任何發問。

官質疑管轄範圍

 主審法官彭偉昌昨質疑案中指控被告收取的68萬元賄款是否恰當,因其中有40萬的交款地點發生於澳門,且被告將賄款存放在澳門一酒店的保險箱內,該交易行為非在本港的法治管轄範圍內發生。但主控官黎約翰表示該收賄協議發生在港境內,故仍屬在本港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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