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05] 浸大減薪上限一成
【本報訊】浸會大學薪酬與福利架構檢討委員會昨日公佈,修訂工作小組的原來建議,將分階段實施新薪酬架構,而下調的薪酬亦以職員基本薪金的10%為上限,遠低於早前建議的18%,非教學人員的實施日期亦延至06年1月。
該委員會主席施祖祥昨日與教職員會面,講解委員會即將於6月下旬提交校董會討論的建議重點,並聽取教職員對建議的意見。他指出,此次修訂建議是委員會接納同事意見的結果,建議已將薪酬下調的上限大幅減至10%,並分期實施新架構,將非教學人員的調薪日期延至06年1月1日,盡量減低對同事的影響。
非教學人員延遲實施
委員會又建議,所有現職同事(包括合約制同事),在過渡到新架構時,現時享有各項福利及服務條款將維持不變,除了以較靈活的薪酬調整制度,取代現時每年自動定額增薪的機制;未來,大學會以當時的財政狀況、同事的工作表現、市場薪酬水平以及生活指數,來決定是否給予增薪。
另外,現時享有大學提供基本薪酬15%約滿酬金、退休福利的同事,在削資的情況下,並得到大學校董會的批准後,大學可調整此項福利的供款,但應維持在同事基本薪酬的10%-15%。
委員會亦建議大學有關委員會成立一個公平公正的工作表現評估機制,以配合新架構的運作。委員會將繼續收集意見,連同委員會的報告,一併提交校董會審議。
委員會就原來的建議作出了以下的修訂如下:
■現職非教學人員過渡至新架構及下調薪酬(如有需要的話),將於06年1月1日開始實施。
■下調的薪酬以同事基本薪金10%為上限。
■薪酬需下調的同事可以選擇參加「自願離職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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