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07] 鼓勵領綜援人士就業
本港上月整體領取綜援個案略增0.22%,其中升幅最大的是因低收入而領取綜援人士,增幅為2.1%;由於失業而領綜援的個案則下降了0.5﹪。雖然領綜援數字上升令人憂慮,但失業綜援個案下降,低收入綜援上升,反映本港就業情況較前樂觀,顯示更多的失業人士加入就業行列而非全靠綜援。應該說,這是正面的信息。當局有必要根據這個新的發展趨勢,對綜援政策作出適當調整。
事實上,本港有大量的低學歷、低技術勞動人口,不可能在經濟轉型過程中進入高增值的行業。這類就業人士的工資也會處於較低的水平,許多人的收入甚至未足夠脫離綜援網,因而申請低收入綜援。隨著就業率上升,低工資就業人數的增加,申請低收入綜援數字有較大幅度上升,並不奇怪。即使經濟復甦,這種狀況也一時難以根本改變。有關方面對此應有清醒的認識。
比較而言,低收入綜援增加好過失業綜援上升。低收入綜援不僅因為其有一定的收入,能夠在某種程度上減輕政府負擔,而且可以鼓勵更多的人自力更生。因此,政府的申領綜援政策,應該是鼓勵低收入綜援而節制失業綜援。現時,綜援的入息豁免額僅為工資的首600元及全數最高的2,500元,扣除交通及其他相關開支後,低收入人士的每月總收入與失業綜援的援助金額分別不大。這會大大減低有志脫離失業綜援行列人士的動力。政府應通過適當提高綜援的入息豁免額並降低失業綜援金,使低收入人士的每月總收入與其可領取的失業綜援有較明顯的差別,讓大眾清楚知道「失業」及「低收入」的分別,鼓勵更多的失業綜援人士進入就業行列。這對個人、社會和政府,都有好處。(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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