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08] 認人成功 騎劫小巴賊還押放大圖片
疑犯由探員帶著重組當日案情。(資料圖片)
【本報訊】旺角通宵小巴去年遭兩男子持刀、搶及「詐彈」洗劫案,涉案內地男子昨於法院提堂,控方透露被告早前已向警方承認串同另一名人士搶劫,多名事主已認出被告及被劫財物。案件押後至本月11日再提堂,以待警方安排進行認人手續。
頭髮蓬鬆、面容憔悴持雙程證來港男子張志剛(32歲),被控在去年10月26日凌晨時分,在吐露港公路近大埔滘搶劫一輛公共小巴上13名乘客財物,劫去4000多元現金、10多部手機及各人證件。
張昨聽取控罪後以沙啞的聲音表示:「明白。」控方表示,張被捕時身上懷有一張偽造身份證,警誡下他承認串同另一名人士夥同搶劫,供出將22件財物藏於大嶼山銀礦灣附近。
在警方安排下,先後已有4名人士認出被告就是當日劫匪,亦已認出部分被劫去失物。因為警方需再安排事主進行認人手續及作深入調查,案件本月11日再提堂,被告還押警方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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