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08] 陳太豈能代表香港
謝緯武 香港政治經濟文化學會會長
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在最新一期的《時代周刊》發表文章,歪曲事實,抹黑中央。
陳太乏自知之明
她代表誰?行文的口氣、用語,以至演繹邏輯,是以代表港人自居的。其實,她已不任司長了,所謂「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又怎麼再可代表港人呢?按其文章內容,我們只能說,她只是代表香港很少很少的那些她為他們講話的人。
陳太說:「大部分港人都愛國,但也會為憲制所賦予的自由和權利而戰,這並不代表他們不及聲稱愛國的人士愛國。」她當然從不代表「大部分港人」,因為他們是「聲稱愛國的人士」,旗幟鮮明地愛國愛港的。但她確實是只代表所謂為「自由和權利而戰」的那一小撮人的。民主黨副主席李永達說:「我們認為我們的策略及精力應是去鬥我們的敵人(共產黨及董建華政府)」,不也就是她所說的「戰」麼?可惜,這種人實在與「愛國」扯不上關係,而她代表他們。
對封咪事件危言聳聽
去年陳太對七•一遊行是表了態的,今說中央因此遊行而「轉趨強硬」,並抨擊人大釋法、人大決定、人大派員來港解釋是有如「文革」,究竟算是歪曲、污辱,還是挑撥、攻擊?看來是意在支持及鼓動那些為「自由和權利而戰」者。
三位名嘴封咪,應當講已真相大白,或是避債遠逃,或是自感孽重自保,或是自製鬧劇,何損香港的言論自由?該位前政務司司長居然由此而「對香港言論自由的空間感到憂慮」,令人不明白她在位時是怎樣施政的以及所施為何政的——香港怎麼因而有「良好管治」呢?
香港真的沒有人,「無意把香港推向獨立或破壞內地的穩定」嗎?要將中央任命的主要官員(包括特首)趕下台,要在立法會動議譴責人大決定,不承認基本法所規定的人大釋法權,不承認終審法院關於人大釋法是不可質疑的判詞,要將普通法凌駕在基本法和人大釋法、人大決定之上,要「結束一黨專政」,要將香港變成全國「民主先鋒」欲顛覆內地制度和政權,等等,難道陳太不明白其行為性質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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