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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1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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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4] 吳佳慶:保留衙前圍四贏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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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實執行董事吳佳慶日前接受新城財經台「新城地產街」訪問,右為嘉賓主持立法會議員劉炳章。

 【本報訊】長實執行董事吳佳慶上周接受新城「新城地產街」訪問時認為,香港應該要清晰釐訂文物保護政策,可以增加私人發展商參與保護文物及發揮經濟效益積極性。她建議,以地積轉移為最可行辦法。

 她稱,以往私人發展商難以參與文物建築保護工作,主要是由於一個全面的文物保護政策不存在,私人發展商很難規劃或作任何準備功夫。

 她指出,早前長實與政府商討出一個將物業集中土地一隅的方案,稱之為地積轉移,因是在同一塊地上。真正的地積轉移在外國實行已久,新建物業與原先的地盤相隔整條街。

地積轉移為最佳辦法

 她說:「在香港來說,如城市規劃准許發展的比率是五倍,那古物建築用了一倍,還有四倍怎樣處理呢?如果想保留建築物的同時,亦尊重私人業權,可以將那四倍的發展權出售、轉移至別處,我認為可締造四贏局面:地積轉移令古蹟物業的資產潛力得以充分發揮,為政府庫房帶來收入之餘亦不會對業主造成損失;對社會而言,不單可保留古蹟讓大眾欣賞,更可製造就業機會;而發展商亦得以參與物業重建及發展。」

 她認為,現在雖然政策存在,但不夠全面,規限比較多,加上未有常設機制。若有全面性的機制則具備自我推動的力量,可靠市場運作,不用政府將古蹟物業逐一推出市場。

 她稱,目前古物定義不清晰。現時政府評核標準包括有否歷史價值及建築上有否特色。但亦有聲音認為有集體記憶的都應該保留。但這個定義很主觀,你有記憶而別人沒有又怎辦呢?衙前圍村對某些人有意義,但對某些人沒有。至於建築方面,隨著時代變遷,多年來亦有業主加加減減、改建,反映個別時代的需要,不是由開始時原汁原味保留。包括衙前圍村內的天后廟是七十年代新建的。

 她指出,香港現有政策,是以一幢幢物業去保留,而非以一條街或一整塊地去保留。衙前圍村的複雜性在於業權分散,一間間獨立屋,中間通道則屬於政府,怎樣處理?但如果以地積轉移,這個問題便可以解決。整個地方的規劃比例是住宅七點五,一點五是商業,很多剩餘地積未用盡來發展。如果可以將地積轉移至同區,衙前圍村保留原位,一樣可達致剛才所說之四贏方案,滿足所有訴求,所以認為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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