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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2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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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0] 入票站不關手機或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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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建議將入投票站不關手機列作違法。

 【本報訊】(記者 曾少妍)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胡國興建議,提高對要求他人展示選票及在票站拍照者的刑罰,由監禁三個月增至六個月,又建議立法規定選民在進入票站後,要關掉手提電話,否則即屬違法。對於有人權組織建議,讓國際組織參與監票,他重申根據法例,只有選委會才能合法監察投票過程。

胡國興:不接受外人監票

 胡國興昨日出席電台節目,被問及有人權組織建議,讓國際組織參與九月立法會選舉的監察投票過程時,他強調有關建議完全不可接受,並重申現有法例已訂明選舉是由選委會監管,假如再由他人監察選委會並不合理,但他歡迎任何外來人士到香港了解選舉情況。

要求他人亮票刑罰亦擬提高

 他表示,選委會決定拆除選民填寫選票櫃位的布簾,呼籲選民無須擔心投票期間被人偷拍,而選舉以不記名方式進行,也有絕對保密性。他亦提出多項建議,包括提高要求他人展示選票及在票站拍照的刑罰,由監禁三個月增至六個月,又建議立法規定選民在進入票站後,關掉手提電話,否則亦屬違法。但他承認,現時規管票站的法例存有灰色地帶,市民如應要求展示選票是觸犯法例,但自願展示選票卻不算違法。

 他透露,警方現正跟進520份懷疑有問題的選民登記表格,其中450份表格來自將軍澳婦女中心。他坦言,今年選舉的爭議較多,預期投訴可能繼續增加,但他認為,「投訴多也是好事,代表大家是互相監察。」根據選委會資料,本港現時有320萬合資格選民,當中28萬是今年新增,胡國興呼籲已搬屋的選民,於本月29日或以前更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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