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對於警方日前拘捕了懷疑是在港辦案的內地公安人員事件,行政會議成員鄭耀棠昨日表示,本港法律絕對不容許警方以外的任何團體在港執法,但強調有關報道暫時未得到證實,故難以作出評論。
被問到會否就此情況向內地有關部門反映時,鄭耀棠表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目前正了解此事件。
他並認為,鑑於本港與內地無論在各方面的接觸日益頻繁,經濟、民事方面的糾紛勢必增多,故建議本港與內地有關部門應建立起一套更完善、更全面的通報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