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4年6月22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評論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4-06-22] 淨化海港須考慮緩急和效益

 政府昨日推出「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諮詢文件。維港是香港的寶貴財富,推行淨化計劃保護海港無可厚非。但由於計劃牽涉問題複雜,而且費用高達約200億元,政府應考慮全局得失利弊,根據輕重緩急和成本效益,慎重處理第二期計劃。

 推行第二期計劃,涉及龐大的經常性開支和整體工程費用。第二期計劃落實後,每年經常性開支可高達11億元。根據「污染者自付」的原則,這些開支要由社會承擔,這會加大經濟成本和市民負擔。排污費增加,首當其衝是經營困難的飲食業,即使轉嫁至消費者身上,屆時業界亦可能會出現裁員和倒閉潮。經濟成本增加,對整個營商環境亦不利。而在整體工程費用方面,由於政府財政緊絀,已推遲兩年達致財政收支平衡,第二期計劃耗資數以百億計,將對滅赤造成巨大壓力。但滅赤關係香港評級、港元穩定和外資對香港信心,不可再拖延。因此,從輕重緩急看,減輕市民負擔和按計劃滅赤,應優先考慮。

 目前已有75%來自維港兩岸的污水,透過第一期淨化海港計劃的設施處理,但餘下25%則未經有效處理便排放入海港。為確保符合持續環保的原則,在經濟復甦穩固和財赤紓緩的適當時機,開展第二期計劃仍有必要。但是必須注意成本效應。

 斥資82億元興建的「淨化海港計劃」第一期工程,兩年前全面投入運作,但鄰近昂船洲污水排放口的荃灣水域,水質反而惡化。該區水質因含菌量太高而要封閉大部分泳灘,令排污計劃的成效存疑。昂船洲排放口排放的是已經處理過的污水,但仍然惡化附近水質,審計署因此質疑第一期工程的成效,這值得重視。推行第二期工程,必須避免重蹈第一期工程的覆轍。此外,第二期計劃排污費成本亦過於高昂,政府應參考鄰近地區是否有成本更低的方法。在考慮增加排污費時,政府亦應採取循序漸進的方式,避免對經濟民生造成明顯衝擊。(文匯社評)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評論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