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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2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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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2] 評幾個口號的謬誤

吳康民

井水犯河水

 「結束一黨專政」:這是井水犯河水。香港沒有一黨專政,內地的中央政府,的確是由共產黨領導。中國共產黨一黨獨大,這倒是真的。目前也沒有任何一個「民主黨派」可以和共產黨抗衡。所以,「結束一黨專政」,是衝中央政府說的。嚴重地說,是要結束中共的領導,就是要顛覆、推翻中央政府。這個口號,在中央人民政府直轄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如何叫得出?就是不喜歡中國共產黨「一黨專政」的美國、英國等,權衡利害,也不會歡迎中共立即倒台。中國有13億人,中央政府一旦垮台,群龍無首,難道能靠幾個流亡海外的民運人士回來主持大局?

 如果中國局勢大亂,將影響全世界。就是數以千萬計的難民,就使周邊國家亦受不了,也會使香港沉淪。因此,即使是單邊主義、霸權主義的美國,也從來沒有叫出要中國「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

搞獨立政治實體

 「還政於民」:就是說當前的這個政府是「竊據」的,必須還到民眾的手上。現在的特區政府和行政長官,是按照《基本法》的規定選出,而且通過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這個政府,沒有「還不還」的問題。你可以對它不滿意,但這是合法的。而且是中央轄下的地方政府,誰也沒有權利要它「還」出來。

 更嚴重的是,這個「還」字,便有要搞獨立的政治實體的味道。這個「還」字,也是衝中央人民政府說的。它的潛台詞是,中央硬將董建華領導的政府強加在香港人民頭上,所以要「還」,要「還政於民」。抗拒中央任命的情緒,明顯不過。如果「還政於民」是衝內地說的,那更是號召顛覆內地各級政權。

違反全國人民意志的口號

 「爭取07、08普選」:中央最終權力機關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既已作出07、08暫不舉行普選的決定。要推翻它,只能夠按照中國憲法第62條第11款,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改變或者撤銷」人大常委會「不適當的決定」。這有可能嗎?近3000名全國人大代表,會投票反對人大常委會的這個決定嗎?這種脫離實際、違反全國人民意志的口號,不是反映某些人的無知,就是表示某些人要和中央對抗到底而已。(原載《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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