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24] 兩地遏黑 禁錮案減半
【本報訊】(記者 曾少妍)保安局局長李少光透露,自去年至今年五月底,香港警方共接獲283宗港人報稱在內地被禁錮和勒索的個案,平均每月10至30多宗,由於九成涉案港人不願意配合內地公安調查工作,故有關個案破案率低。不過,深港警方去年一月實施的「深港陸路口岸警務協作制度」加強兩地跨境聯絡後,在今年首五個月,港人報稱在內地被禁錮個案較去年同期減少超過五成。
李少光表示,這些案件涉案港人部分因商業或個人糾紛而遭禁錮和勒索,亦有人因墮入色情陷阱而被勒索,至於涉及穿梭內地與香港的職業司機只有1宗。他強調,在「一國兩制」下,內地和香港屬不同司法管轄區,呼籲港人在內地遇上罪案時,應即時在內地舉報。至於香港警方接獲求助後,亦會作出記錄,在事主同意下把資料通報內地公安,並協助港人前往內地認人及確認失物。但他表示,過往僅有11位涉案人士到內地協助調查,九成涉案港人因私人理由不願意配合公安工作,所以破案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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