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4年6月24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評論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4-06-24] 協助漁民發展遠洋漁業

黃容根 立法會議員

 由於香港及南中國從事近岸作業的漁船已經數以萬計,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近岸及往南中國海作業已不能為本港漁業發展提供新的出路,為此業界一直希望政府能採取措施協助本港漁民轉型發展遠洋漁業,但政府對此顯然重視不夠。

 目前,政府雖然已有調撥資源給漁業發展貸款基金,但如果要扶持遠洋捕漁發展,基金的數額仍不符需求。除了資金外,漁民培訓、與國際漁業組織及外地的漁業基地的聯繫等配套措施,亦十分重要。

 我接獲三十多位拖網漁船漁民就有關向漁護署漁業發展貸款基金申請借貸的求助,他們指出,近年本港燃油價格呈現不正常飆升,經濟通縮,魚價下跌,再加上政府長期忽略漁業發展,令經營環境越來越困難。特別是去年「沙士」事件、伊拉克戰爭、國家每年兩個月南海休漁期等,再加上內地廣東及海南的捕魚船隻由1979年的七千多艘,大幅增加至目前的十萬多艘,使南海漁業資源枯竭,而遠洋漁業又得不到政府的扶持,他們的還款能力越來越弱。情況令人憂慮。

 政府當初成立「漁業發展貸款基金」的宗旨,是以低息貸款給漁民建造漁船(即鋼殼漁船)的方式,鼓勵漁民發展生產。這項基金於1960年設立,利息固定為6厘,如果與多年前最優惠利率約10厘、或是八、九十年代最高峰時的接近20厘相比,是名實相符的低息。

 可是,時移世易,現時最優惠利率已下滑至5厘,令「低息」的已趨向名存實亡。業界期望政府根據低息貸款的宗旨,切合現時金融市場環境,將年利率下調至與魚類統營處貸款基金看齊,即1.9厘。理由之一是同一個管理部門沒有理由出現兩種不同的貸款利息,二是用漁船抵押的貸款太低,現在我們的漁船,如果造價是600萬元,也只能夠抵值150萬元,致令向漁業發展貸款基金貸款的漁民資不抵債。

 業界要求政府正視漁業發展,制定有利漁民發展的政策,令香港漁民能持續生計,例如在燃油上作出資助,或效法其他國家對地區漁業的扶助政策。環顧世界上的發達國家和地區,對漁業均有扶助政策,並訂有發展方向,內地政府如是,澳門也如是。最近,我到澳門與澳門的港務局商討,他們同樣有扶助政策,如果漁民向銀行申請五十萬元以上的貸款,政府會提供利息補貼,四厘的補貼,這種做法令香港漁民非常羨慕。我們希望政府能效法。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評論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