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01] 最大宗洗黑錢案四被告脫罪 放大圖片
傑協股東黃崇楷(後)脫罪獲釋。
【本報訊】廉署繼「舞影行動」打「大老虎」失敗後,昨日再於本港史上最大宗洗黑錢案又遇滑鐵盧。陪審團經過三日兩夜商議後,裁定4名洗黑錢的被告罪名不成立,其餘兩人需要重審。惟另被控兩項收受利益罪的寶生銀行前高級經理林耀忠,則被裁定一項收賄罪成。但被控行賄林耀忠的找換店董事陳仲明則脫罪。主控官庭外不違言裁決令他「非常意外」。
行賄脫罪 受賄入獄
被問及為何行賄那人無罪,受賄的那個卻會入罪時,主控官表示陪審團可能根本對證供不太理解。而廉署的調查主任陳德輝卻以自己腦中「空白一片」為由,拒絕就裁決評論。
控方開案時指,林耀忠(49歲)於97至01年間,兩度收受找換店傑協有限公司董事陳仲明(43歲)兩筆共2萬美金的貸款利益,用以將傑協大額的現金存款,以內部途徑轉為「轉賬寄項」,以避過銀行對大筆現金存款的監察。林辯護時指陳僅借錢予他周轉,但承認其中1萬元未曾償還,其代表大律師蕭國辰認為陪審團可能因此而只裁定他一項收受利益罪成,押後本周五裁決。
兩被告須重審
由於陪審團未能就陳仲明及傑協股東黃祟楷(37歲)的串謀洗黑錢罪達成大比數裁決,法官下令2人就此控罪,押後本月12日重審。至於傑協董事葉向榮(53歲)、由大律師李倩文代表的傑協文員黃祟楷,以及負責運錢的司機邱金龍(27歲),則成功脫罪當庭獲釋。
控方案情指,內地地下錢莊透過「專業速遞員」,每日將面值達9千2百萬懷疑逃稅得來的多國貨幣現鈔,以垃圾袋裝起經貨車偷運來港,再經兌換店及寶生銀行將黑錢分發開去。控方指集團在港經營至少5年,其中35日牽涉處理的金額,已高達32億港元,可能是全球之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