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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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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02] 東莞綁架台商主犯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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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台商綁架案主犯判刑後由警車押走。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趙鵬飛、通訊員王創輝東莞1日電】台灣商人潘堆夥同瞿華鳳(均在逃)等四人密謀綁架在東莞做生意的台灣商人郭東河。他們多次致電在台灣的被害人妻子王某,向其勒索168萬美元贖金。東莞警方在萬江區某花園將裝進行李箱的郭東河成功解救,並成功的繳回被搶劫的41萬元的奧迪小車,同時台灣警方追回贓款161萬美元。

 記者今日從東莞市中級法院獲悉,這起東莞最大的綁架台商勒索案日前做出判決,主犯胡清平無期徒刑,其他三名罪犯1人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兩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2003年10月,台灣商人潘堆夥同其女朋友瞿華鳳(另案處理)因生意失敗,密謀綁架在莞做生意的台灣商人郭東河,進行勒索錢財。10月17日,潘、瞿打電話給在江西的胡清平,要他找四個人一起來廣東「做事」。10月22日23時50分左右,被害人郭東河離開酒店,胡清平等同案嫌犯以查車為名,將郭東河的小轎車截停,趁機將其制服。由於郭的不斷反抗,胡用水果刀向其的腿部、手部各刺一刀。罪犯陳鐵平等人將郭禁錮於萬江區某花園2座2C房內,由瞿、胡、黃曦三人看守。

 10月23日,瞿華鳳多次致電在台灣的郭東河的妻子王玉美,向其勒索168萬美元的贖金。24日晚23時許,王玉美按要求將168萬美元交給前去拿款的潘堆。25日,潘堆從台灣返回東莞市萬江區江濱花園2座2C房,向胡清平等人交付部分酬金20萬元人民幣。隨即指使胡清平、瞿華鳳等五人將郭東河裝進行李箱,準備將其轉移地點。當胡清平等4人將被害人抬下該花園一樓準備上車時,被伏擊的公安人員當場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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