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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今日的世界,亦有很多民主國家,但民主政制並沒有對國民的生活質素有所改善,有時反而因為國民普遍貧乏的教育或經濟水平導致在選舉時以「買票」或其他非法行為作出不公平的「民主交易」。在這些情形下,民主往往變成一些只有政治慾望而莫視民生的政客用來達到其個人政治目的之手段。更嚴重的是,假使在天然與人為的環境未成熟之前,過於急進地推行民主政制可能造成莫大的悲劇。例如,八十年代蘇聯的共產政制解體導致了前南斯拉夫的民主化,卻因而引起了持續的種族及宗教內戰,數以百萬人民的生命與家園因而被毀,此災難至今仍待解決。五十年來,印度的民主制度亦並沒有普遍或顯著地提高其國民的生活質素。這些「民主」活動又是否造福人民呢?
法治比民主重要
假使提高人民的生活質素是國家領導的基本目標,對中國這樣龐大,亦是發展中的國家,當前首要之任務應是先落實「法治」的執行,而非急於推進「民主」制度。
「法治」的重要性在其堅守「在法律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正如其他國家,中國政府的確存在很多急待改善的紀律問題,例如貪污、腐敗、假公濟私等非法行為。這些行為的產生主要是因為「法治」的機制、意識或監管不足,而非在乎是否「民主」的體系。所以,當上述問題沒有解決及法治沒有全面執行之前,貿然推動「民主」可能對國家造成更大的傷害。況且,正如歐美「法治國家」的政府官員中有不少是法律專家,作為一個正積極推行「法治」的中國政府,亦應同時吸引多些有法律專長的人士從政。
英國統治香港從來沒有民主
在英國政府統治下的一百多年當中,香港從來就沒有過民主,所有政府高職及重要政策都是由英國政府全權決定。當然港人亦沒有奢望任何民主政制。然而,英國政府卻是制訂及執行了一個頗為完善的法律制度。雖然這制度未必完全合理或公平,但至少每個人都擁有一份可靠的「遊戲規則」 (reliable rules of the game)。正因如此,不論香港或外地人都對這「法治」制度充滿信心及對前景感到樂觀,因而導致持續數十年的經濟蓬勃,生活安定及充滿希望,令香港被全球公認為二十世紀後期的「奇蹟城市」(Miracle City)。
過去爭取民主的港人不多
更重要的是英國政府雖然完全沒有給予港人任何「民主」,但除了「法治」以外,更給予港人高度的「自由」。這當然不代表無條件或可以為非作歹的自由,而是「法治下的自由」。即是說只要「合法」的事,便有「自由」去做。所以,從五十年代起,筆者印象中要爭取「民主」或「人權」的港人好像不多,因為大部分的香港人都安於現狀,就算是窮,亦對未來樂觀,更深信自己及香港「明天會更好」。這便是「法治下的自由」直接帶來的市泰民安。
香港往日的成功不僅是有目共睹,更是深入了當時中央領導的腦海。所以在八十年代初期中英談判的「香港回歸會議」裡,中方是刻意要用香港固有的政策去維持香港的繁榮,所以才訂下「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與「港人治港」的英明策略。
「民主」能否解決香港面臨的問題?
自九七回歸以來,中央政府確實是一直忠誠地履行這份承諾。現在的「民主」與「普選」、「遊行」等問題部分固然是「基本法」上理解 (interpretation) 的分歧,但絕大部分的港人肯定不是因為「基本法」的詮釋去抗議及遊行,而是因為他們覺得當今治港的港人治不了港,影響了他們的生活質素及對香港的信心。此課題不是這篇文章的主旨,值得討論的是「民主」與「普選」等政策是否便能解決香港及港人現有的經濟與其他問題。
香港無疑是一個高度法治的社會,而且港民的教育水平亦普遍很高,而這些元素又正是「民主」及「普選」的先決條件。所以假使香港擁有如新加坡般主權的話,民主制度是可以考慮的,甚至可能成功的。然而香港雖然享有高度自治權,但畢竟只是中國的一個城市,在「一國兩制」的大前提下,任何影響國家安全(包括中國內部的穩定)的政策理所當然要與中央政府協商。在這些政策的討論上更由於中、港兩地的密切關係,所以香港政治的去向肯定會影響到中國大陸的政制及改革。因此,中央政府在這方面的干預是必然及必要的。而港人與中央政府在這方面的協調與彼此的溝通和了解亦是必須的。
法治下的自由最重要
在香港回歸的同年,筆者亦由美國回歸香港,主要是因為自己是在香港長大的人,在香港仍有許多家人、同學與朋友,亦熱愛香港的生命力,更覺得自己很幸運能生活在正值中國興盛的大舞台上。但最重要的乃是香港仍然有著高度法治上的自由。大家只要閱讀香港報刊便可隨處見到很多有理無理的諷刺甚至痛罵中央與香港政府之文章與漫畫──香港的言論自由可見一斑。此外,香港還有很多其他的優點,包括生活質素、個人安全等等。港人假使能夠齊心協力地去珍惜及保護這顆「東方之珠」,忍耐一些暫時的困境或不滿,用誠信與中央多作溝通,明天一定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