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05] 當局為漁民狗隻注疫苗 放大圖片
【本報訊】漁農自然護理署由今日起至20日,將於本港7個漁港,為漁民的狗隻進行狂犬病防疫注射、植入晶片及換牌。漁護署獸醫師葉明祥表示:在漁船上的犬隻,有可能在外地與其他動物接觸,特別容易染上狂犬病,故有需要透過狂犬病防疫注射,以預防狂犬病再次出現。
俗稱「瘋狗症」的狂犬病,是一種可由動物傳染給人類的致命疾病。
服務收費80元
自香港在1989年7月恢復為非狂犬病地區,為預防狂犬病再次在港出現,政府每半年為長期出海作業的漁民所飼養的狗隻,提供更換牌照及注射疫苗服務。
流動注射隊的工作時間為每日上午10時至下午3時,服務收費為80元。漁護署至今已為漁船上的狗隻注射疫苗超過6,637次。根據《狂犬病條例》,所有超過5個月大的犬隻必須領牌、接受狂犬病防疫注射及植入晶片,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