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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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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09] 小巴業走法律罅避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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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施立偉)積金局表示,近期發現有僱主採用新手法來逃避參與強積金的供款,例如專線小巴公司改為聘請65歲以上的司機,紅色小巴司機則改為自僱人士,從而減輕僱主在這方面的開支。有小巴業人士及團體承認這種情況十分普通,他們希望積金局能加強巡查及檢控,以保障員工的合理權益。

 積金局表示,過往專線小巴司機與僱主根本沒有簽訂僱傭條例,經過反映後,運輸署現時明確規定專線小巴司機必須與僱主簽署僱傭合約,但經他們調查後發現,近期一些專線小巴公司改為多聘用65歲以上的人士來擔任司機,一方面適合運輸署的要求,另一方面又可以逃避強積金的供款。因為根據有關法例規定,65歲僱員是無須參與供款的。

 至於紅色小巴司機方面,則多改為自僱人士,因為自僱人士如果收入少於5千元,同樣無須參與供款。積金局表示,如果僱主明顯違法,他們會作出檢控。

 「汽車總工會」主席李永生說,自從強積金實施後,發現不少僱主為逃避供款的責任,紛紛要求司機改為自僱人士,而司機為保住飯碗也被迫接受,他促請積金局應該加強檢控,以收阻嚇作用,保障僱員的合理權益。

 「汽車總工會」小巴分會主任歐陽明指出,他們還發現僱主不僅是聘請65歲以上的司機來逃避供款,更多是改為聘請替工,同樣無須為這些替工司機供款,從而減少經營成本,賺更多的利益。他要求積金局能加強巡查工作,避免讓無良僱主有機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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