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09] 落實學校管理民主化
立法會昨天三讀通過落實校本管理的教育修訂條例,為漫長的諮詢和修訂畫上句號。
校本管理條例通過後,所有津貼中小學最遲要在2010年成立法團校董會管理學校。法團校董會由辦學團體代表、校長、教師、家長、校友及獨立人士組成,旨在促進學校建立有多方參與、具透明度和問責性的管治架構,藉以提升教學質素及效能。同時,辦學團體可在教師、家長及校友的參與及支援下,繼續帶領學校制定及推行合適的校本措施,以切合校內學生的獨特需要。我們認為,校本管理條例從學生利益和現代教育理念出發,而非從權力角度考慮問題,是合理的。這絕非像有人聳人聽聞般指是「嚴重破壞本港幾十年來行之有效的教育制度」,而恰恰是在充分保障辦學團體權益的同時,推動本港教育與時俱進,改善原來缺乏參與和透明度,以及問責性不足等弊端。
校本管理的立法之所以一波三折,一方面是因為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從教區權力出發,堅持反對校本管理條例,另一方面是立法會內民主黨議員怕失去天主教教友選票,一反過往支持的態度,與陳日君互相呼應。他們一邊將「民主」高唱入雲,一邊卻為權力和選票而反對落實學校管理民主化,這種葉公好龍的表現,暴露了他們標榜的「民主」的虛偽和自私。
校本管理條例已經通過,我們希望曾經反對條例的辦學團體負責人和政黨議員,都應放棄對抗,以建設性的態度對待和落實條例。(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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