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15] 文匯論壇.借「9+2」促CEPA落實
曾鈺成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
上月「9+2」簽訂框架協議,昨日泛珠經貿洽談會揭幕,這將為包括珠江流域和南中國地區的九個省區,及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的經貿合作,開創新的格局,有力促進區內經濟的協調、快速發展。
民建聯認為,各有關方面應乘著這一股春風,進一步推動CEPA落實,為此,我們提出如下八點建議:
鼓勵內地企業來港投資
1.利用CEPA及「9+2」合作框架協議簽署之機,爭取區內省市首先採取積極的政策措施,鼓勵內地企業來港投資,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有健全的法制、完善的金融體系,可以在商貿、物流、資訊等各方面,提供達到世界級標準的服務,內地企業,尤其是有規模和發展潛力的民營企業,到香港開設分公司、辦事處或營業部門,既有利其加快與國際接軌,也有利活躍香港的租務、勞工、消費市場,促進經濟、增加就業,互利雙贏。我們希望內地政府能放寬政策,簡化手續,並盡快研究解決外匯問題,令內地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能到香港「自由行」,又不會衝擊內地的資金市場。民建聯計劃近期到廣東及浙江兩省主要城市,與內地有關部門合作,舉辦宣傳香港投資環境,介紹內地企業到港開辦公司及辦事處等法規、手續的巡迴推介會。特區政府近期已在內地舉辦香港周等活動,我們希望特區政府在推廣香港吸引內地企業來港設立公司及辦事處等方面,做更多工作。
2.為進一步落實CEPA,方便港商到「9+2」九省區投資,建議內地九省區在香港建立「港商投資九省區辦事處」或投資服務部,為到九省區投資的港商提供一條龍的開業手續、諮詢服務。目標是令港商在香港即可辦理完有關手續,不用在內地不著邊際地跑工商局、稅務局及其它辦事機構,並在遇到問題時可透過辦事處獲得幫助。辦事處提供有關服務可酌量收費,為此應配備必要的各部門辦事人員,我們認為這是互利雙贏的事。特區政府應努力促成。
港服務業提供跨境服務
3.內地放寬政策,讓香港專業服務公司可以直接在內地提供跨境服務。現時在CEPA的附件內,逐步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條款,主要是針對香港專業企業(包括銀行、保險公司、會計師行、律師行等),受惠者主要是企業經營者、中高層管理人員,以及提供法律或會計等專業服務人士,對於香港的公共收入以及本地就業來說,獲益並不大。為此我們建議在現有的CEPA框架下,進一步讓香港服務業企業與內地客戶自由往來,無須一定在內地設立公司或分公司,便可直接到內地接洽客戶,提供跨境服務;內地客戶亦可以直接來港接洽有關公司,令香港真正成為「中國的服務中心」。若有關安排能落實,不但有利香港專業服務的發展,並且會直接帶動香港的租務市場、交通運輸、酒樓酒店、零售百貨及基建等各業發展,並為香港帶來就業機會。此外,這樣做同時也有利香港服務業真正提早進入內地市場。例如,在現時CEPA安排中,銀行業是服務業中受惠最多的行業。但由於申請手續需時,有業界人士反映,符合資格到內地新設或增設分行的香港銀行,最快要到2006年才能正式開設分行營業,要申請經營人民幣業務更要等到2008年。較其他國家進駐內地市場的時間早不了多少。若能允許提供跨境服務,那優勢就實在得多。
4.盡快落實QDII(認可境內機構投資者),建立起內地居民對外投資的特殊而合法的通道,以及令香港成為人民幣離岸中心。民建聯認為這些措施既有利於香港鞏固發展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也有利於人民幣逐步開放,加快中國經濟與國際的接軌。「9+2」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簽署,更為此增添了迫切性,我們建議中央考慮在落實QDII方面,讓九省區先走一步;同時加快香港成為人民幣離岸中心的工作,在九省區對香港外匯管理方面,可考慮根據合作需要,適當放寬,或先作試點。我們希望特區政府再提此議,並爭取中央政府支持盡快落實。
增進港深兩地經貿合作
5.利用「9+2」框架協議簽署之機,加強與深圳的經貿合作,進一步落實CEPA。港深僅一河之隔,兩地合作有很大迫切性,但現實情況與期望相距甚遠。這與過往香港政府對合作意義認識不足有關。為此我們建議,特區政府有關領導應主動到深圳與市領導商談合作,在粵港聯席會議基礎上,建立更緊密的聯繫溝通機制;主動提出與深圳共同研究長遠、整體的合作規劃,並在此基礎上產生分工計劃,推動兩地合作。此外,為適應「9+2」發展,及現時兩地物流合作的急速發展,我們提出一個具體建議,就是研究在邊境合適的地區建設陸港。具體來說,是內地南下的貨櫃,可由內地拖頭車拖到陸港的深圳一面,將櫃卸下。深圳海關在陸港的貨場內抽查貨物,經查驗後的貨櫃經內部運輸轉到貨場香港海關部分,經香港海關抽查後,由剛卸下北上貨櫃的香港拖頭車裝上,送到香港貨櫃碼頭或其他貨主指定地點。香港北上的貨櫃,亦作相反方向的同樣處理。如果實行一地兩檢,貨場內部運輸會更加簡單和路程更短。實現此一計劃,我們預測港方貨櫃車在交通順暢的情況下,一天可跑十多轉,比目前一天走兩轉效率大提高;深圳方面運轉也會以數倍計提高,估計直接運輸費用,可降低至目前的50%或以上,貨櫃車司機及貨主的收入也有可觀的增加。香港的貨櫃碼頭,更因而提升競爭力。建議港深兩地政府迅速就此計劃研究,項目確定後,可聯合舉行國際投標。收益兩地政府分享。
6.跟進做好香港個體工商業戶到內地開業的工作。CEPA協議附件4中規定,允許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照中國內地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在廣東省境內設立個體專業戶,無須經外資前置審批。目前此項工作開展順利,民建聯認為,兩地政府還應積極提供協助,首先加強宣傳,幫助他們認識在內地開業會碰到的問題,提供開業輔導。其次是對已在廣東省內開辦個體工商業戶的香港市民,做好跟進工作,並盡可能幫助他們解決經營中遇到的問題。例如目前從香港進口貨源的合法性問題就急待解決。第三是反映港人需要,提請中央政府適當擴大個體工商業戶的營業範圍,及逐步開放更多的營業地區。現時的營業範圍僅為商業零售業,可否考慮擴至餐飲業、美容美髮業等較簡單易管理的行業;又如現時經營地區僅限於廣東省,是否考慮因應香港市民祖籍遍佈全國,逐步放寬,如下一步可考慮擴至「9+2」的九省區重點城市及上海、江蘇及浙江重點城市。
7.進一步跟進落實CEPA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有關條款。在貨物貿易方面,我們建議零關稅範圍可加快擴大,有些貨物如成品鞋、皮草等,要求較強烈,可首先檢討開放;整體而言,提前全面開放更好。在服務貿易方面,我們認為要著重解決三個方面問題,一是企業進入門檻問題,考慮到香港服務業以中小企業為主,還可進一步降低;二是人員進入問題,有關資格互認及專業資格考試問題,要加快進度,要重點研究律師、會計師等進入問題;三是有關開業的其它內地規管、限制問題,以及利潤調回問題。我們建議,對上述有爭議及一時難以確定的問題,可以先在深圳特區或廣東省試行。根據「9+2」發展新形勢,我們建議,逐步將內地居民赴港澳個人遊的適用範圍,擴展至九省區重點城市及東北重點城市。
助居內地港人解決問題
8.協助解決港澳居民在內地的經濟及社會活動中遇到的問題。我們希望內地政府按CEPA精神撤除對在內地投資的港澳商人不必要規限,同時,對港澳居民在內地旅遊、學習、居住等方面,也給予內地居民一樣的待遇。如據了解,現時內地學生在假期乘搭火車及飛機,可享受折扣優惠,對香港學生雖往往有優惠,但多由有關運輸公司自行掌握,中央並無明文政策規定;另外在輪船服務方面,香港學生更無假期折扣優惠。我們希望中央政府明確有關政策,讓各地切實給予香港學生平等待遇。為落實好CEPA,我們建議特區政府在九省區建立辦事處,提供信息及必要的支持服務。另外為協助在內地活動的港人解決遇到的困難,我們建議香港特區政府提請「9+2」內地九省區,都建立一個專門接受港澳居民投訴的信訪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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