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17] 李國寶兄弟追九千元欠租
【本報訊】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教統局局長李國章、及2人父親李福樹的遺產執行人,昨入稟區域法院,向灣仔巴路士街7號其中一個單位的租戶追討兩個月欠租,合共8900多元。
原訴李國寶、李國章、及李福樹遺產執行人Victor Lim Toong Yen,昨入稟向與訟人吳偉雄(譯音),追討欠租8912.8元。
據入稟狀指原訴為灣仔巴路士街7號4樓的註冊業主,與訟則是該層單位租戶。
原訴指與訟人吳偉雄拖欠04年6月及7月租金,每月4456.4角。原訴又指於04年7月2日透過律師致信與訟人,要求清還欠租,但對方一直未有償還。
原訴入稟區域法院要求追回欠租外,更要求與訟人支付本年8月1日以後起計,每月租金直至收回有關物業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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