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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2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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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0] 房署擬提高單位翻新津貼

 【本報訊】房屋署建議由10月起,提高樓齡超過10年的空置單位的翻新津貼,金額增至最多近7,000元,相當於5個月租金,但樓齡21年以上的單位的翻新維修,就由署方負責。

目前空置單位萬六個

 為了節省資源,房署計劃減少為舊單位翻新,改為向準租戶發放津貼,視乎樓齡,金額由4,000多至近7,000元不等,相當於3至5個月租金,相對於由房屋署聘請承建商的開支,最多便宜四成。

 房委會租住房屋小組的文件指出,以目前16,000多個空置單位計算,本年度署方負責的維修及翻新工作預算開支8,000多萬元,翻新津貼開支預計5,600萬元。

 若果有三分之二住戶選擇領取津貼,署方估計本年度可以節省920萬元。

 而根據計劃,舊單位的門窗、玻璃、洗手盆以及食水管等毀爛了,房署都不會維修,但結構性的問題,例如石屎剝落或漏水,房署交樓前都會先處理好。計劃在本周四獲房委會通過的話,將於10月1日實施。

準租戶喜歡自己維修

 有準公屋租戶說;「喜歡拿錢去自己裝修,起碼自己裝修用什麼材料,自己有得揀,而聽說房署的裝修,那些料好容易剝落呢。」亦有準租戶說:「當然要錢,因為自己可以裝修得好些,又或者有些人不會裝修,當然會要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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