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20] 議員辦事處十月前須關門
【本報訊】(記者 葉詠儀)新一屆立法會選舉即將舉行,無論競逐連任或不連任的立法會議員,同樣都「有排忙」:因為他們必須在今年10月1日前,處理結束各個辦事處的事情,包括遣散員工及向秘書處交還傢具、電腦及傳呼機等物品。
另外,雖然立法會仍然相當忙碌,還有多個事務委員會舉行會議,但立法會會期已鐵定於新一屆立法會選舉提名期開始前一天,即明日正式結束。
立法會秘書處昨日向眾議員發出通知,指即將卸任的議員可申領結束辦事處開支,包括一筆過的而無需出示證明文件領取不超過11萬3千零78元,用以支付遣散費以外的所有開支;另一筆款項則不設上限,主要用作發放職員遣散費,職員的約滿酬金及強積金供款等。
同時,議員使用工作開支購買的物資,以及所使用的傳呼機、電腦及打印機、辦事處的標準傢具及借予議員的辦事處傢具及設施等,一律都要交還立會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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