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20] 火警即知 地鐵拒裝閉路電視
【本報訊】(記者 甄健輝)地鐵透露,在3月中至5月中的大型抽查行動,錄得385宗攜帶大型物品及1宗攜帶危險品個案,情況比縱火案發生後即時進行抽查有所改善。地鐵強調,車長透過警報系統可迅速知道車廂發生事故,車廂內毋須安裝閉路電視。
因應今年初地鐵車廂發生縱火案,立法會議員關注地鐵安全的問題,地鐵向立法會提交報告,交代處理緊急事故措施。地鐵表示,在3月中至5月中的大型抽查行動中,共錄得385宗攜帶大型物品及1宗攜帶危險品個案,比對縱火案發生後即時進行抽查行動中,錄得6055宗攜帶大型物品及110宗攜帶危險品個案,情況已大幅改善。
地板物料能減火勢
地鐵指出,列車地板採用的物料,能夠減慢火勢蔓延速度,車廂起火30分鐘內,都不會波及列車底部,加之車站間行車時間短,因列車在兩個車站之間行駛途中,頭尾卡車廂同時發生火警並停在隧道中的可能性極低。
地鐵續稱,車長可透過警報系統,迅速知道車廂發生事故,認為車廂內毋須安裝閉路電視,地鐵隧道內的大型抽風系統,能有效抽走煙霧,相反在車卡通道裝設煙幕,並不能有效地阻隔煙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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