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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2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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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0] 現役警長策劃劫匯豐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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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樂昌行動」中被捕妓女。 (資料圖片)

 【本報訊】廉署與警方合作攜手打擊警隊貪污而採取的「樂昌行動」,拘捕5名人士,包括高級督察、警長、警員及前海關關員。他們被控涉嫌串謀開設「一樓鳳」架步,安排雙程證內地女子來港賣淫圖利,當中隸屬慈雲山警署的現役警長,更涉嫌煽動他人密謀打劫匯豐銀行九龍總行、油站及豪宅,而高級督察還涉嫌串同另一警長,疑向控方證人施壓,意圖破壞司法公正,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

 5名被告包括油麻地分區小隊指揮官高級督察曹銘深(33歲),慈雲山警署報案中心警長林康國(42歲),九龍西地區情報科警長簡國祥(39歲),警員詹輝強(35歲),及前海關關員梁志賢(43歲)。

發租單走法律隙

 各被告昨否認兩項串謀依靠妓女維生,林康國及梁志賢另否認煽惑他人干犯串謀罪行,曹銘深及簡國祥則否認一項串謀破壞司法公正罪;只有林康國承認於去年9月8日被捕當天管有違禁武器,是一枝鋼棒,有關案情將於今天稍後處理。

 控方指去年2月,被告簡國祥曾與兩名人士,每人以2萬元合資經營「一樓一鳳」生意,兩個月後,詹輝強及曹銘深先後獲介紹認識簡的生意合伙人。其後於去年5月,3名警員再加入,各投資5萬元,並將架步搬遷,以擴充營業。

 被告林康國在去年5至6月,表示他在內地有良好聯繫,可介紹內地女子來港到涉案的「架步」賣淫,以每次性交易計收取佣金。控方更指,林康國曾向控方證人表示為走法律隙,發出租房單予妓女,以防被警方查牌時揭發他們的勾當。

警長提供逃走路線

 去年8月,林康國涉嫌曾要求控方一名證人,滲入油站或豪宅索取資料打劫,在9月8日一次的聚會,林更提出計劃打劫旺角亞皆老街匯豐銀行總行,並論及得手後的逃走路線。

 控方指案中被告曹銘深高級督察及簡國祥警長在去年9月8日被捕後,涉嫌曾向控方證人及被捕的妓女施壓,圖阻礙證人作供,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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