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22] 官員籲審署與「兩高」平級 放大圖片
消息指李金華將在年底向人大作整改報告。 (資料圖片)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鍾雪冰21日電】時至今日審計清單已披露整整一個月,而海內外輿論依然熱切關注審計進展。本報從有關方面獲悉,中央高度重視審計結果處理與落實情況,已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整改,向違法違紀人員追究責任。另據透露,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將於年底向全國人大作整改報告。此間消息人士透露,這是審計署首次向人大公開匯報審計整改結果。
循兩方面追究審計問題
據指出,對於審計問題的追究往往涉及人、財兩個方面。審計署通過對被審計部門下達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書(其中後者具有法律效力),一方面要求上級主管部門或中紀委處理相關責任人,包括直接責任人和決策責任人;另一方面要求被審計單位在90日之內反饋整改結果,包括糾查、處罰、罰款、挪用資金歸還原渠道等。
熟悉審計業務的人士對本報指出,對於審計發現的違法人員和違法案件,審計署絕不手軟,是通過與高檢、高法、中紀委等部門的聯合辦案機制直接送交司法機關立案查處。據介紹,所有發現並查處的經濟類大案要案,中紀委均要求審計署協查,如廈門遠華案、湛江海關走私案等均有審計人員參與辦案。
「立法型」審計更顯獨立性
另據國家審計署副審計長項俊波日前在《新聞週刊》撰文提出,將審計體制由現行的行政型模式改為立法型模式,設立與國務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相平行的最高審計院(即一府三院制)。
項俊波主張將審計體制由「行政型」改變為「立法型」:審計署隸屬於立法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徹底從國家行政職能中脫離出來,成為立法機關監督行政職能的手段,以真正體現「政府花錢,人民監督」的本質。審計院直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大常委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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