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23] 黎以德:捍衛廉潔選舉
【本報訊】(記者 何子成)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正式展開,由於早前發生過多宗有人聲稱「被威逼投某人一票」的事件,令各界關注到是次選舉是否能夠在公平、公開的情況下進行。政制事務局副秘書長黎以德在接受本報專訪時強調,香港的選舉一直非常廉潔、公正,這是政府,還有傳媒、各政黨政團,以及市民大眾的努力所確立的,任何人都無法動搖;而特區政府有決心去捍衛這種健康的選舉文化。
黎以德在訪問中指出:提名期開始後,當局正策劃下一階段的宣傳攻勢,除了積極鼓勵已登記選民投票外,另一個宣傳重點,是進一步強調廉潔選舉的重要。
已提高刑罰防舞弊
黎坦言:「每年選舉都會有不少奇難雜症,所以我們年年工作都咁小心。對我們來說,選舉結果是由選民決定的;我們最重要的工作,是確保投票過程的公平公正。」
既然社會有這樣的關注,當局已立刻修訂有關的選舉條例。黎以德指出:針對有人指稱「被逼投票者」要拍下選票作為「遵命」的證據,當局修訂法例,指任何人倘在投票站內使用流動電話,最高罰款為5千元及監禁3個月;倘未經批准拍攝、錄音或錄影的最高罰款則提高至5千元,監禁刑期則由3個月增至6個月。
加強宣傳投票保密
黎以德又表示:為提高公眾對保障投票保密的各項安排及法則的認識,當局會加強宣傳工作,包括於稍後在電視播放宣傳短片;在投票當日,票站內會張貼更多顯眼標示,提醒選民不要在投票站內使用流動電話、攝影機或拍照;而票站職員在派發選票時,亦會提醒選民注意。
他相信,現行的《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加上有關的罰則提高,應足以保障是次選舉可以公平、公開地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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