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25] 廉署持手令搜六報館 放大圖片
【本報訊】廉署昨持法庭搜查令,到港九最少6間報館及1間律師樓搜查,懷疑他們在廉署調查「先科」貪污案的時候,串謀妨礙司法公正;並在「先科」女秘書王佩詩申請人身保護令中,宣誓下作假證供及觸犯《證人保護條例》。
廉署的行動在昨早開始,先後帶走多名涉案人士到廉署執行處總部。被捕六人包括律師、上市公司主席、一名大律師、一名律師行文員及另外兩名人士,懷疑他們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宣誓作假證供及觸犯《證人保護條例》。
搜蘋果記者住所
大批廉署人員大清早分別到港九至少6間傳媒機構搜查,並要求機構代表提供資料。6間傳媒機構包括蘋果日報、東方報業集團的東方日報、太陽報、南華早報、星島日報及大公報;其中一組調查員在東方報業集團內逗留至傍晚才離開,該集團一名男記者突感不適送院。另一組人員則帶同法庭搜查令,到將軍澳蘋果日報搜查,更搜查該記者住宅,了解一宗內庭聆訊的新聞資料。
消息透露,有關案件涉及先科國際涉嫌配股賄賂造市案,當廉署調查有關案件時,有報道指,根據一名鍾姓律師行職員的誓章,涉案公司女秘書王佩詩於7月14日凌晨暗中聯絡他,表示被廉署監管,其後有律師為公司秘書王佩詩申請人身保護令,並成功獲得保護令。
律政署轉介ICAC
廉署不服上訴,在有關聆訊中,該名女秘書透過律師表示,從未被人禁錮,亦無被阻止與任何人聯絡,並簽發誓章給廉署人員,結果法院裁定女秘書是自願留下協助調查,高院最終撤回人身保護令。事件發生後,律政司立即將該宗事件轉介廉署跟進,廉署經調查後,於昨日採取拘捕行動。
本月12日,廉署展開代號「驛馬星」的行動,拘捕上市公司先科國際主席黃創光、其公司總經理,指他們涉嫌行賄美國運通銀行及匯盈證券高層,協助配售及購買股份,另外收買兩證券分析員撰寫有利公司的證券報告,行動中拘捕8男1女,涉賄款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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