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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2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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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9] 電台有權拒被利用搞「封咪」

 商台負責人昨日公開交代與鄭經翰商討提早解約事宜,鄭經翰也作出回應。雖然雙方的交鋒被炒得沸沸揚揚,但問題的癥結卻簡單明瞭:鄭經翰不尊重合約精神,不承諾今後不再動輒製造「封咪」事件,商台不得不選擇提早解約。這不僅是商台自身的需要,也是為了避免香港再受「封咪」爭論的困擾。在私在公,商台的做法都是合情合理,可以理解的。

 從昨日公開的事實可以看到,鬧得滿城風雨的「封咪」風波,並非有人出於影響言論自由的目的向鄭經翰、黃毓民施壓,而是鄭黃二人「請假」或「擅離職守」後炮製出來的。「封咪」事件被大肆炒作,以作為香港言論自由受到損害的「事實證據」,對特區政府乃至中央進行攻擊,令香港的形象受到傷害。「民主派」抓住「封咪」事件不斷挑起爭論,作為撈取選票的手段。他們昨日還在報章刊登廣告,脅迫商台留用鄭經翰。事件的客觀後果及「民主派」的行動,實際上已為製造「封咪」事件的政治動機作了註解。

 鄭經翰利用電台聽眾節目作為平台製造「封咪」事件,挑起言論自由受到影響的爭論,損害香港的形象。這不僅陷商台於不義,更對香港不公。電台是社會公器,亦是商業機構,有權拒絕被人利用製造「封咪」事件。鄭經翰不尊重合約精神,拒絕承諾今後不再搞「封咪」,商台當然應該提出解約。這既是維持公司正常運作、保護商台聲譽的需要,也是愛護香港形象的負責任行為。

 要防止有人利用「封咪」製造事端,香港社會對個別節目主持人的去留須有正確的觀念。事實上,香港的言論自由是一種眾人共享的廣泛自由,實不應由一、二個人來代表。個別電台主持人因為自身的原因決定去留,是每一個正常社會都會發生的現象。如果一有電台節目主持人「封咪」,就指責言論自由空間收窄,就掀起一番爭論,這只會令香港不斷陷於不必要的紛爭和困擾。

 商台負責人明確表示,會在未來的節目中,減少感性宣洩,更注重理性處事。這是該台反思的結果,也是對社會有承擔的表現。試想,從朝到晚聽到那些聲嘶力竭、挑動情緒化對抗的節目,怎麼能叫市民心平氣和討論問題,怎麼能夠冷靜理性探尋解決之道?現實的香港社會過於情緒化,爭論太多,經濟民生受到拖累。香港要走出困境,的確需要多一些理性,多一些清醒。負責任的傳媒和社會人士,都應該為此作出自己的努力。(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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